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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動物保護法修法進度說明~~

本主題由 紅鬃烈馬 於 2008-5-14 11:20 AM 移動
改期也好=_=~
不然等下帶鳥去散步....聽到喇叭聲鳥不被嚇死才怪+.+
要不然就是天兵記者跑來問說你也希望XXX怎樣嗎~你也是來支持XXX的嗎....
整個焦點就被模糊掉了多可惜阿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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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支持~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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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新聞___動保法修正草案 虐待動物可判一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4/2/22m5.html

記者: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日前網路虐貓人事件讓許多人感到憤怒,農委會接到許多民眾反映,要求修法加強管理效能。農委會昨天表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已完成,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保團體在虐貓事件之後,也積極串連,除組成「反虐動物聯盟」,在網路上及近日的台北世貿寵物展積極展開「修改動保法全民大連署」,在「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案中,加入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程講習與行為矯治的強制規範。此外,九月九日的搖尾巴節將舉辦「推動全面修改動保法大遊行」,一起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這次修正的另一個重點是,依現行規定,飼主有虐待動物之實,只規定將動物交給飼主「改善」,修正案中增加「緊急避難條款」,即只要發現被虐動物,農委會可即時介入保護動物,送進中途之家。


蘋果日報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amp;Art_ID=2818571#

【楊雅靜╱台北報導】「方尚文虐貓事件」點燃動物保護議題,為避免凌虐動物情事再度發生,卻找不到嚴懲法源,愛貓網友們再度動了起來,不但師法電影《金法尤物2:白宮粉緊張》情節發起遊行促進《動物保護法》修法,網友甚至在世貿寵物展發起修法簽名連署,截至昨晚連署人數已逼近六千大關。

虐貓事件讓動保議題持續發酵,網友們架網成立[反虐動物聯盟組織」,分工研擬草案、召集連署修法等事宜。也有網友主動到世貿寵物展內站崗,拿著《蘋果》虐貓事件相關報導呼籲民眾簽名連署,短短三天包括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嚴一峰在內五千多名民眾簽名支持。

「貓咪論壇」網友表示,這次遊行除了原來關注此事的貓友、民眾外,還有保護動物、愛狗團體加入,預定在九月間舉行一場大規模促進修法的遊行。

十多名網友三天前開始到世貿寵物展輪班,尋求民眾支持修改《動保法》、反虐待動物,現場有許多民眾為他們打氣,甚至有人看到被虐小貓照片,還邊流淚邊簽名罵說:「這哪是人做得出來的事!」
罰錢了事被批可笑

貓友陳姓男子說,在台灣虐待動物被抓,只是罰錢了事,《動保法》很可笑。他說,網友已將曾被報導過或留有案底的虐貓變態黑名單張貼上網,提醒網友別讓貓落入他們手中。

嚴一峰表示,日前方尚文出面道歉時,曾說要到動保團體當義工,但考量方之前虐貓的心理狀態,「我建議他從國外動保活動開始著手較妥當。」

這是我們ARO反虐動物聯盟的網址===我們正在參與歷史===

http://www.crazymomi.com/ARO/goal.htm


虐貓事件英文網站   http://nezumi1221.livejournal.com/



[ 本帖最後由 天空之城 於 2006-8-17 09:1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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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報導內容相當振奮人心^^。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

北市變態虐貓事件引起撻伐,台北市建設局表示,未來搶救受虐動物,在緊急危難時刻可以逕入民宅搶救。


官員解釋,動保法屬行政執行法,原本行政執行法僅針對人,北市法規會日前擴大解釋該法令可擴及動物。

建設局長林聖忠表示,二週內將召開動保會議,邀請農委會官員、市府動保顧問、動保團體等產官學界人士參加,針對動物保護法修訂方向提出建議案,再建請中央機關修法。

由於網友串聯「反虐聯盟」,並以電子郵件塞爆「市長信箱」,昨天市長馬英九特別指示相關單位務必謹慎處理,動檢所指出,虐貓男方尚文昨天已繳納罰金,包含虐待動物罰款五萬元以及棄養受虐貓一萬元,方尚文也表示願意協助修法,動檢所呼籲愛貓網友幫忙蒐集資料,讓修法過程更順利。


轉貼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9/today-life12.htm自由電子報

日期 : 9 月 9 號 ( 無 限 延 期 )

活 動 主 要 訴 求 : 推 動 動 保 法 修 法

晚 上 會 有 統 一 聲 明 稿

最 新 版 本 的 動 保 法 修 正 草 案 及 後 續 推 動 流 程

===台灣立法修法程序===

以下內容來源 蕭美琴虛擬服務處網站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 ... c.asp?forum_id=1973

我們國家的法律案的來源通常有兩種: 1. 政府提案 2. 立法委員提案

立法委員提案有的是國會辦公室草擬或是與民間一起合作

立法院一年有兩個會期 「9月中到12月/1月」和「2月中到6月底」
立法院是只有在會期間才有開會審議法案的,其它時間(例如:現在)是休會期間

休會期間通常立委辦公室的研究期(包括研究下個會期要關切的議題、草擬法律提案或書面質詢還有蒐集連署簽名) 或是會到立委的選區去(因為開議的時候委員會比較沒辦法花很多時間在跑基層) 所以現在蕭委員辦公室所說的進度就是她們已經擬好了草案,並且已經在連署中。

一個法律案要成案(指正式進入審議階段)需要下列幾項

1. 由一個或多個立委親筆簽名提案--> (提案人)
2. 有30個以上立委親筆簽名表示支持--> (連署人)
3. 由提案委員辦公室送到立法院的議事處

(目前蕭委員辦公室所說未到法定連署人數,指的就是現在還沒有30個委員同意簽名,
所以不能送議事處,所以需要大家幫忙去推妳們選區的委員幫忙簽名。
查詢選區委員的名單可以在這個網址找到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 ... jsp?ItemNO=01030000
上面也會有各辦公室的E-MAIL, 電話和住址,大家可以用這些方式跟她們連絡、留言,請她們支持蕭委員的版本和關心動物議題。)

4. 送到議事處後,「議事處」會在開議後(也就是9月中)將休會期間和接下來收到的法律提案送到「程序委員會」

5. 「程序委員會」會決定要不要讓提案正式『成案』。『成案』的意思就是排進立法院「院會」,經立委大家的同意要開始審。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會朗讀這些提案名稱,如果沒有人反對,那他就會按提案的性質分配到各個委員會。(這叫「一讀」)

像動保法應該會被分到「經濟及能源委員會」(http://www.ly.gov.tw/ly/01_intro ... 050105&Unit=19)

6. 由於每個委員會都會收到很多法律案或有很多報告案需要處理,所以委員會的召集委員(每政黨推派1人)會排議程,決定要審的日期。

所以需要大家在這個階段幫忙的,就會是1) 連絡「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召集委員請他們排審議時間
(召委和委員會成員都要等開議[9月中]後才會知道是誰,因為台灣立委可以每個會期都換委員會)

還有最關鍵的是,連絡你選區的委員(尤其是「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的委員)請他們在法案審議的時候去開會表示支持,或是妳們可以帶著蕭委員的草案資料跟她們辦公室約時間說明法案的內容與重要性,讓委員開會前了解多一些、贊成多一些,法案就會越好越快過。

7. 「委員會」通過後,就是「朝野協商」,「朝野協商」完成後會回到院會再給全院委員討論和表決

8.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院會三讀過後就正式成為有效的法律案了。

我想,在我們極力想推動動保法修法的時候,也必須讓民眾及大家先了解基本程序的過程

這樣至少大家才知道能做的是什麼,等的是什麼,政治紛爭永遠吵不完,權力拉鋸戰就讓那些人去玩

我們只想要努力我們想要改善的社會.....所以只要你願意,你也可以是改變的推手之ㄧ


[ 本帖最後由 天空之城 於 2006-8-17 09:1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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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轉寄給各動物團體~~

2006【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籌備會公告

邀請加入「動物保護法修法民間版」發起團體


敬愛的動保夥伴:   

    由於每一個人鍥而不捨的努力,讓這次的嚴重虐貓事件,獲得了廣大社會的支持與對動物保護議題的重視;同時,龐大的民意壓力也讓官方在最短的時間內,回應了民間要求修「動物保護法」的呼聲,於昨日(8月15)主動提出了官方的修正版本(雖然官方蜻蜓點水的修法回應,仍與現實動保的需求不成比例)。   

    原本,大家定於9月9日要共同籌辦一個【為無言的動物發聲】集會請願行動。但在不到一個星期的討論籌備過程中,有兩個發展讓大家重新評估局勢,而調整了行動--

1.政治運動團體公告決定於9月9日,甚至於9月2日起即發起群眾包圍總統府和官邸,並說:「不排除有流血衝突及鎮壓可能」,由於後續發展難以逆料,而台灣目前又處於高度政治緊張的時刻。因此「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的媒體效應及社會觀感勢必受到影響,輿論或民意也可能會質疑行動時機的合理性。

2.行政院農委會8月15日已公布將修訂動物保護法,回應這次虐貓事件廣大民意對「虐待動物加入刑罰」的訴求,表示虐待動物成殘最高可處徒刑一年、嚴重犯行可在警察協助下,實施動物緊急救援,不受場所限制等。雖屬蜻蜓點水,但就是快速回應了民意訴求。

因此,所有愛護動物夥伴們擬上街頭請願的【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決定先暫緩,調整後的行動步驟如下,並積極進行中--

第一步:由於政府蜻蜓點水的修法無法反應對動保工作的落實,因此首要便是彙整出一個完整並嚴謹的民間修法版本。在立法委員蕭美琴及田秋堇委員助理許慧儀、羅桂美的協助下,目前我們已先提出基礎的「動保法修法民間版本(草案)」,除了邀請相關團體連署成為發起團體外,同時也將這份民間版草案(見附檔PDF)公布,希望各團體成員、支持者,及各界學者專家能提供意見,集思廣益。我們預計於9月11日前請各團體完成內部意見彙整,9月12日團體代表再召開一次彙整會議。9月中旬立法院開議後,將民間版送交上述兩位委員,由委員提案連署修法。在目前的版本中,重要或突破性法律概念,如公民訴訟、提升動物法律位階等,民間版目前並未列入,如蒙惠賜意見,請務必扼要說明理由,並盡量提出參考立法例或資料與來源。

第二步:在立法院本會期開議後,我們預計於10月下旬邀集所有參予「發起修法的團體或關心人士」拜訪立法院各黨團,目的即在要求各黨團支持「動保法修法民間版」,希望各黨團能做成決議,要求黨籍立委支持在下會期前完成修法通過,屆時會再通知各團體,請所有「動物的朋友」再度展現力量,以電話、信件、網路等行動,遊說所支持的立委,投給動物保護法一票。

第三步,未來視修法進度,且台灣政治議題也稍和緩後,再研擬愛護動物夥伴上街行動--【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籌備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認養地圖、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ARO反虐動物聯盟、髖關節狗友會敬邀

加入「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民間版」發起團體

請將下列資訊E-M至

free0511@ms36.hinet.net

發起單位全名:                 
聯絡人:                    
e-m:                        
電話:(辦公室)                (手機)                (傳真)               

2006年8月16日發布

對於民間版動保法修法有興趣的朋友

請至http://7era.com/amanta/word06.pdf

觀看有關團體研擬的版本內容

[ 本帖最後由 天空之城 於 2006-8-17 09:1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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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我想也該說一下動保法的修法進度為何..
讓大家知曉一下
目前
由蕭美琴立委提的動保法修法立委連署已達30位的門檻
所以已經可以上達修法的進度
目前立法院仍在休會期間
休會期到9/19日
休會期一但結束
會盡快提出修法提案
目前距離休會期結束只剩約10天
所以在這短期內
立委會與一些動保團體達成修法的內容來提出修法法案
目前暫時預定約一禮拜的時間來擬定
等修法草案整合之後
我會再公佈給各位知曉


不過
由於立法院的下半年度的整個議程是審預算
所以何時可以提出
何時可以通過初期修法
目前仍未能確定
所以希望民間大眾仍能持續關注
讓政府及官員能感受民眾的訴求
才不至於一拖再拖.......

期望一切順利進行

http://www.wretch.cc/blog/amanta阿曼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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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onyou99 於 2006-8-7 11:23 PM 發表
別成為戀物癖...轉成有虐人傾向的咧*.*

人與物或物與人.及人與人都需和平相處的呦
donyou99大大所言甚是
不過本篇主題是為動物請命
如果您要為人請命,或是為虐貓犯請命
可在本版另開主題發表相關言論
鳥語花香歡迎大家討論各種話題。

我相信天空之城大大發表本篇文章的用意
不是想激起大家對虐貓犯的憤怒
而是希望喜愛動物的朋友們能夠支持動保法修法的促進
在此呼籲大家不要模糊了焦點
請一起來支持動保法的修法吧!

另外要感謝天空之城大大提供這樣重要的保育訊息
身為保育版版主的我沒能及時在第一時間告知大家並且追蹤後續
是嚴重的失職,在此對大家說聲抱歉。

期待天空之城大大能夠帶給我們下一步的走向消息
讓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一起為動保法修法努力
一起為我們的寶貝鳥兒、還有許許多多無辜的動物們盡一點心力。

[ 本帖最後由 queen 於 2006-9-21 06:57 AM 編輯 ]
不隨意野放寵物鳥 ※不任意捕捉野生鳥※不故意買賣走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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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同伴動物,農委會還可以做更多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 ... nt/Life/Life-Main/0,4381,news-content+11051803+112006082000252,00.html

2006.08.20  中國時報
林靜儀(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發言人)

  前一陣子發生的「內湖虐貓事件」,虐貓犯在網路上大肆放話:「法律也拿我沒輒!」遺憾的是,這樣的一句話,竟來自法律研究所畢業的高材生。看著虐貓人登出的照片,貓咪受不了凌虐的渙散、茫然眼神,看在愛護動物人的眼裡,除了心痛不捨,還有憤怒!

    「動物保護法」無法真正保障同伴動物的安全與權益,才會讓這樣的遺憾一再發生,犯行者——「倒楣」一點的,被逮到,頂多繳罰款了事,「幸運」一點的,則可以繼

    續虐待動物,無法無天。

    因此,揭發內湖虐貓事件的「反虐動物聯盟組織」,從八月十一日開始,發起「修改動保法全民大連署」活動,不到五天的時間,已超過兩萬人連署。在連署期間,亦不斷地向行政院以及主管機關農委會、立委諸公陳情,表達廣大民眾亟欲修法的決心。

    由於此次虐貓事件在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揚,陳情電郵信件數量之多堪稱空前,主管機關農委會,於八月十五日,對動保團體做出回應,表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已完成,針對虐待動物部分,「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於修正案中增加「緊急避難條款」,即只要發現被虐動物,農委會可即時介入保護動物,送進中途之家。

    這樣的草案條文,夠嗎?對於不能說話的受虐動物來說,夠嗎?

    在我們所知的虐待動物案件中,所謂虐待,不只是肢體外觀的凌虐,內湖虐貓事件的小貓被虐貓犯方尚文以洗髮精灌食,以曬衣夾夾耳朵,以瓶蓋罩住牠的口鼻,甚至致使嚴重脫肛,都未造成小貓明顯肢體障礙,但,那難道就不是虐待嗎?難道要到明顯呈現肢體殘障,才算被虐待?被整到完全渙散的眼神,無法作為被虐待的依據嗎?而肢體殘障的定義,又要如何界定?

    雖然,此次農委會算是以極快的速度做了回應,但是到目前為止,似乎只是安撫了一些人心。蜻蜓點水式的修正草案,與現實的動保需求可說是不成比例。

    此次「內湖虐貓事件」,令所有貓友最痛心的,莫過於無法即時營救出生死未卜的貓咪。而前些時日發生在屏東的寵物店狗吃狗事件,也再度暴露了虐待動物,其實是法律和制度的問題,動物保護法需要修改的地方還有很多。希望農委會在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中,增加警察及消防隊員等公權力的執行程度,以及杜絕不當繁殖寵物的管理規範……等等,這些才是所有愛護動物的人們所期待的。

    動物保護法的修改,是整個社會學習的一個開端,學習尊重每一個生命,尊重每一物種生存的基本權益。動物保護團體都殷切期盼,跛腳的動物保護法能盡快「站起來」,捍衛所有動物伴侶的基本權益。

[ 本帖最後由 queen 於 2006-9-21 07:00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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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修正案成案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 ... fice/a_office-5.htm

本院 蕭美琴、田秋堇、蔡其昌、李昆澤委員 等60人,針對日前所發生之虐貓案件,暴露目前之「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除無法及時救援受虐動物且本法所規範的罰則亦皆係屬行政罰之範疇,難以有效赫阻虐待動物行為。此外,在其他相關的動物保護部分之事項,如:繁殖業之定義、各動物保護委員會之權限、常業運送動物人員證照之取得、屠宰經濟動物人員證照之取得、嚴禁捕獸夾之不當使用及公民訴訟之提出 … 等等亦應明定,以使此法更趨完備。為此,特提出「動物保護法」法律修正案。

說明:     
  一、 目前世界上對於動物保護的觀念逐漸提升,「動物保護」之觀念不但為世界之普世價值,更促使著人民在道德上有更深的期盼。就德國對「動物」之觀念而言,動物在德國法制序中的地位,已經被認為是一種具有類似於人類的痛覺,故人類並不能如同對待一般物品一樣,任意地處分及交易動物,而係必須遵守相關動物保護法令之限制。此外,若無合理的依據,亦不能對動物加以殺害或虐待,違反者甚至會遭到刑罰。再者,動物遭遇到生命及健康之危害時,人類也有進行通報與保護之義務。另就英國保護動物之概念來看,英國係一個對生命極為尊重的國家。不但從歐盟公約中制定強化動物福利的條款,規定各會員國境內關於動物運輸、實驗研究、國內市場販賣與農業用途等法規,均應力求全面契合保護動物福利之立法精神。故世界先進國家事實上已經對於動物保護有相當深的著墨及訂定相關之法律。  
  二、 自 1998 年「動物保護法」公佈施行以來,已歷經 7 年多的時間。在如此長的時間中,隨著社會潮流的變遷,此法於某些規定上確已不敷使用。就目前所施行的動物保護法而言,關於寵物販賣業者之權利義務、動物所有者或占有者之責任、動物殺傷、虐待等事項皆未被完整規範於其中。造成動物權利及福利不受重視,且屢遭侵害,我們必須承認這部「動物保護法」僅有虛名卻無實際有效的制裁、赫阻之用。  
  三、 在本次「動物保護法」之修訂中,最主要之部分乃係針對將虐待動物等相關罪刑訂入刑事罰則。日前所爆發之虐貓案件,引起社會上極大的反映與騷動。藉由這個事件,並不難發現,目前台灣的「動物保護法」中,往往由於受限其他法律之規定,無法於第一時間內做出救援受虐動物之行動。而於本法所規範的罰則亦皆係屬行政罰之範疇,違反此法僅罰款了事,並無有任何刑事責任之懲罰與承擔。而將虐待動物賦予刑事責任,不但可使警方有充分職權介入取締施虐者接受刑事制裁,更可使受虐動物於短時間內獲得救援並予以妥適之安置。此外,更於本次修法中增訂繁殖業之定義、各動物保護委員會之權限、常業運送動物人員證照之取得、屠宰經濟動物人員證照之取得、動物保護警察之設置、禁止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之交換或贈與、動物出入公園綠地之權利、 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及寄養業者許可之定期更換與查核、 嚴禁捕獸夾之不當使用及公民訴訟之提出 … 等等有相關新增規定。其中,動物保護警察之設置,更係為一項進步之發展。不但賦予動保警察有稽查動物虐待、開立罰單並可配合動物保護員 出入動物比賽、宰殺、繁殖、買賣、寄養、訓練、動物科學應用等場所,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之有關事項。 其目的不但在於促使我國對於動物權利及福利之提升,更是引領我國加入世界先進國家之流。  
  四、 綜上所述,為促進動物權利之提升、尊重動物及其所應享有之福利,政府應重視學校教育,教導學生應當尊重動物,並提供學校關於寵物、野生動物、農場動物等議題之教材內容,藉此改變新世代對於動物之態度與行為。再者,政府亦應從消極的「處理動物虐待案件」之立場轉化為積極「預防動物虐待與遺棄」之概念。並於社會的各個層面推廣動物與動物權之觀念,方能提高民眾參與及支援動物保護之意願。
   
提案人:
蕭美琴、田秋堇、蔡其昌、李昆澤 等4人
連署人: 莊碩漢、王塗發、盧天麟、黃宗源、潘孟安、郭玟成、杜文卿、顏文章、王世勛、王幸男、陳啟昱、陳瑩、陳秀惠、陳明真、曹來旺、林樹山、高志鵬、薛凌、管碧玲、唐碧娥、沈發惠、黃劍輝、鄭國忠、黃昭輝、謝欣霓、黃偉哲、李文忠、余政道、吳秉叡、吳明敏、張俊雄、林淑芬、彭紹瑾、彭添富、陳景峻、許榮淑、張慶惠、陳銀河、曾燦燈、張麗善、朱鳳芝、陳朝容、黃義交、劉盛良、邱鏡淳、趙良燕、李永萍、謝明源、林建榮、盧秀燕、顧崇廉、呂學樟、王昱婷、黃志雄、紀國棟、林正二 等 56 人



動物保護法修正案交付全院委員連署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 ... fice/a_office-4.htm

繼農委會組織條例增設「動物保護處」提案成案之後,動物保護法修正案也於9月25日發給全院委員進行連署 ,目前獲得20餘位委員連署,並將於近日內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請各位愛護動物的朋友們敦請所屬選區委員一同支持本提案,謝謝大家的幫助。


動物保護法修正案一讀通過

http://www.bikhim.com/2005/chine ... fice/a_office-7.htm



各位關心 「動物保護法」 的朋友大家好:

由蕭美琴委員等61位委員所提的 「動物保護法」 法律修正案,經10/17(二)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 並交於 10/20(五)的立法院院會進行一讀。而目前已經順利通過院會的一讀程序,將交付 「經濟及能源委員 會」 進行審議。

確切審議時間目前尚未排定,若有進一步的訊息,敝辦公室也會即時通知大家。也請各位朋 友繼續支持與關心。 敬祝 平安順利


[ 本帖最後由 天空之城 於 2006-10-22 02:1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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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修法可以推動到有這樣成績
反虐動物聯盟組織ARO是最大功臣
若沒有你們的努力就沒有這樣成果
我只能由衷的對ARO說聲:加油 !你們真的好棒!謝謝你們為了動物們付出這麼多!!


對了,不知道是否能公佈這次推動修法的立委名單?
讓大家看看是哪幾位人民公僕對於動物保護這樣盡力

[ 本帖最後由 queen 於 2006-10-22 12:0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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